明起"购房入户"政策和普通住房标准将调整厦门分类信息网最新获悉,经厦门市委、市政府批准,厦门市从8月1日起调整 “购房入户”政策和普通住房标准。在厦门市同安、翔安两区(大同街道、祥平街道、大嶝镇除外)购买商品住房的,除享受原有“购房入户”政策外,新增“购买70平方米~80平方米的,可办理不超过2人的常住户口”的政策。适用于自2008年8月1日之后通过“招拍挂”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项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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